热回收新风机组风量、静压损失、机外余压及输入功率试验方法

    文章来源:本站 发布时间:2024-06-27 阅读次数:

      一、试验装置和仪表

      1、ERV和ERC空气动力性能试验装置由风量测量仪表,温、湿度测量仪表,压力测量仪表和连接管道等组成

      2、试验装置分为A类、B类和C类。A类和B类试验装置适用于风道式ERV和ERC,C类试验装置适用于无风道式ERV。

      3、各风口所接直管段的最小长度J=2De,其中De为风口的当量直径;试验时,喷嘴的喉口速度范围应为15m/s~35m/s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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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5、C类试验装置无风道式ERV的进风口或出风口实际应用时不需连接风道,试验时应附加一段风道用于测试空气静压,该附加风道的最小长度K=2De,其中De为风口的当量直径;静压测点所在断面的平均风速不应大于1.25m/s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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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6、对于多出风口的ERV和ERC,各出风口风管应按实际应用接管方式连接,再与试验装置连接。

      7、当被试ERV和ERC的送风、排风风量试验设备不能同时连接时,应确保未接风量测量设备的一侧有静压控制风道和静压控制装置。

      8、静压测孔应满足如下要求:

      a)在静压测量截面的管壁上,分别将相互成90°分布的4个静压孔的取压接口连接成静压环;

      b)静压孔直径应为1mm~3mm,孔边应为直角且无毛刺,取压接口管的内径不应小于静压孔直径的两倍。

      二、试验要求

      1、风道式ERV和ERC

      ERV和ERC的风量测量位置位于送风出口和排风出口。每个转速或风量挡位下应测试5个测点的风量和风压,包含最大和最小风量以及中间等间隔的3个风量;如果有风量挡位调节,应在各挡位下完成5个测点的风量和风压测试;如果为无级调速,应在最高转速、最低转速和中间3个转速下完成5个测点的风量和风压测试。

      风量测试时,对于不接风管的ERV,其气流进、出口的静压绝对值均应控制在(0±2.5)Pa;对于接风管的ERV,其气流进、出口的静压绝对值应相等,偏差不应大于5Pa(静压不大于100Pa时)或不大于进、出口静压绝对值中较大者的5%且不大于10Pa(静压大于100Pa时)。

      2、无风道式ERV

      无风道式ERV的风量测量位置位于送风出口和排风出口,气流进、出口的静压绝对值均应控制在(0±2.5)Pa。

      调整测量设备,控制被试ERV达到要求的风量,测量风量、机外余压、输入功率和转速。

      3、B类试验装置测点布置

      使用B类试验装置测量动压时,测点应在同一截面上,皮托管应垂直管壁,测头应正对气流方向且与风管轴线平行,其与风道主轴线平行的偏差应在±2°之内,每个直径上应布置8个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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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三、数据整理

      1、A类试验装置

     

      单个喷嘴的风量应按公式1、2计算

   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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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若采用多个喷嘴测量时,风量应等于各单个喷嘴测量的风量之和。

     

      2、B类试验装置

      平均动压应按公式3计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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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风量应按公式4、5计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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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四、试验结果

      1、ERC应给出标准空气状态下的输入功率与对应送风量、排风量的关系曲线或列表,以及静压损失与对应送风量、排风量的关系曲线或列表。

      2、ERV应给出标准空气状态下输入功率与对应送风量、排风量的关系曲线或列表,以及机外余压与对应送风量、排风量的关系曲线或列表。

     

      3、试验结果应换算为标准空气状态。

      标准空气状态风量,应按公式6计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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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标准空气状态下的静压损失或机外余压,应按公式7、8计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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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标准空气状态下的输入功率,应按公式9计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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